3)第四十四章_[小李飞刀]当李寻欢重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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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李寻欢那些料敌机先的变招在这华服少年身上却变作了俏媚眼抛给了瞎子看。李寻欢虽然懒得花力气,却更不想被酒水菜汤泼个满头满脸。最要命的是,如今的李寻欢已不肯轻易去抓男人的手腕,不得不用最笨的法子一一应招。

  既无意伤人,几十招一过,李寻欢的额上就已微微渗出汗来。多年的伤病和毫无节制的酗酒,这时候终于报复了他,李寻欢的嘴唇都已有些泛白,他已实在有些无奈:“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停下?”

  那华服少年红着眼睛:“除非你承认那些人就是倾慕小李探花!”

  这个自然是万万不能承认的,李寻欢苦笑道:“……能不能换一个?”

  华服少年唰唰唰又刺了三剑:“那你至少要承认小李探花确实是有迷倒那些男人的魅力的!”

  李寻欢默然无语,叹了口气:“……我看咱们还是接着打吧。”

  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再继续打下去。

  “你……”那华服少年怒瞪着吕凤先,但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他手中那柄精钢长剑本也是名家所铸,但到了吕凤先的手中,却好像比一根面条也硬不了多少。他的手指捏断一柄精钢长剑,瞧来竟也好似捏断一根面条那么容易。

  吕凤先盯着他,冷冷道:“我来找你,并不是为了要坐在这里,瞧着你和别人动手的。”

  李寻欢瞧着他那三根手指,忽然叹了口气:“只可惜百晓生已经死了。”他的面色苍白,看上去已仿佛随时都会倒下,但是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仍然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神气。

  吕凤先凝注着他,忽然道:“我名下不但有最好的药铺,也有最好的客栈。”

  李寻欢笑了笑:“能让吕大侠如此称赞,这客栈必定真的很好。”

  吕凤先忽然笑了:“那你为什么不来住一住?”

  客栈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李寻欢两世住过的客栈加起来,也没有几家能够比的上他现在住进的这一家。

  这家客栈的桌上,正摆着一个锦盒。锦盒里还有一粒药丸,一粒无论谁瞧见了,都知道必定是价值千金的药丸。这药丸也的确价值千金,以银戟温侯的身家,要把它送到李寻欢的桌上,也足足花了将近九个时辰。收藏如此严密,可见价值之珍贵。

  而李寻欢已在叹气。不论是谁住进了这么一间房子,又接受了这么一粒药丸,接下来的人情债都绝不会太好还的。

  而小李飞刀能够还银戟温侯人情债的法子,显然只有一种。

  吕凤先道:“江湖中原本最先流传的传言,是你已经不能再有女人。”

  李寻欢:“……”李寻欢觉得,他大概已经知道这传言是从哪里来的了。

  吕凤先道:“但是后来,这传言渐渐变成你还是可以有女人的,只是已有些力不从心。”

  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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