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04章 与蛮族大战_仙界第一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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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

  砰、砰!

  荒野身形猛然向后爆退,每退一步,地面都凹陷了一个深坑。

  “怎么会有如此恐怖的威力,你手上的是什么东西!”

  荒野瞪大双眼,死死盯着叶泽手中的灵弹枪。

  他在蛮荒部落是一个绝世天才,所以才能够担任千人部队的首领,现在居然被一个百夫长给击退,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咻!

  又是数发灵弹破空飞向荒野。

  一股强大的压迫力将他紧紧压缩在一个范围,无法动弹。

  “可恶!”

  荒原长啸,丹田处金光闪烁,一股狂暴的气息爆出,原本精壮的上半身逐渐鼓起。

  乌黑的头发变得猩红。

  叶泽眼神一动。

  “这难道是蛮荒人特有的狂化?”

  叶泽曾经在一本古书上了解过。

  蛮荒一族只有万里挑一的天才才能够进行狂化。

  而且一旦狂化,身体机能将会提升三倍。

  虽然只是蛮力得到提升,但也相当于拥有十颗金丹修为的高手了。

  只见荒原挥动手中的狼牙棒,力道之大,就像是挥着一座大山一般,砸向叶泽。

  叶泽脚步一动,身形宛如一只幽灵漂浮不定,瞬间向后退出百米。

  砰!

  狼牙棒接触地面,砸出了一道沟壑。

  狼牙棒的威力,已经和灵弹的破坏力差不多了!

  为了不让对方近身,叶泽每走一步,都会对着荒野连开一枪。

  虽然狂化之后,对方每次都能挡开子弹。

  但始终无法贴近叶泽。

  半炷香过后,荒野原本狂暴的气息逐渐变弱,猩红的头发也逐渐恢复了黑色。

  “看来,狂化的时间到了。”

  叶泽故意拖延时间。

  虽然狂化阶段极为强大,但金丹期的修士只能持续半炷香的时间,

  而且使用之后,实力短期还会削弱。

  叶泽感受荒野体内的气息在变弱,嘴角勾起一抹微笑。

  现在的荒野,只有三颗金丹的实力了。

  “不好!!”

  荒野身形一闪,准备逃离。

  叶泽手中凝聚一股真气,直接从后面穿透荒野的胸口,搅碎心脉。

  荒野双眼瞪大,眼中充斥着怨恨、阴毒,不甘地倒下了。

  其余的挑衅者,见荒野也不是叶泽对手,撒腿就跑。

  叶泽收起储物戒和大斧,对众人命令道:“大家!随我一起,杀入前线!!”

  “是!!”

  众士兵振臂高呼,喊声震天!

  很快,众人便来到了和蛮族对峙的战场。

  “杀!!!”

  两军直接交战,双方士兵冲刷在一起。

  蛮荒一族的整体实力高出青云门府一节。

  每次攻击都夹杂着嗜血的杀气。

  但好在青云门府的士兵全都武装了仿制的灵弹枪,与蛮荒一族相交,实力不相上下。

  每一次射击,强大的冲击力就将蛮族震退几步。

  咻!

  叶泽拿着灵弹枪直接冲锋陷阵。

  瞄准对方头目一枪射出,蛮荒一族的首领连反抗之力都没有,就直接被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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