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66章 试验_行走无限的混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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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而然成为目标,用东方那句古话:

  擒贼先擒王。

  而自带标签,经常被当成软柿子的小怪兽,也感知到了威胁。

  但,并没有在乎。

  即便完成自我削弱,躲避狙杀也并非一件难事。

  何况,卫宫切嗣这个人渣没这么大魄力,把当作杀招的小手段,摆在明面上,以免被其它御主所警惕。

  与此同时。

  先期爆发的战斗,自然而然落到了远坂时臣眼中,即便他未曾亲临现场。

  一栋洋馆。

  周围架设了少说二十重,以侦察和防卫为主要元素的结界,从魔术意义上来看,简直就跟要塞没有任何的区别。

  未经主人许可,无论是具备魔力的人类,还是宛若巨型魔力结晶一样的英灵,皆无法潜入。

  “有趣。”

  一道充满傲慢的声音回荡,

  说话者仪表堂堂,身披黄金甲胄,头发好像燃烧的烈焰一样,面容端庄,无疑是一位华美到无以复加的美貌青年。

  另外,那像血液般鲜红明亮,绝非凡人的双眸中,散发出一种不怒自威的神秘光辉。

  “我去一趟,时臣。”

  闻言,被唤作时臣的男人,连忙从椅子上面站起身,在保持贵族优雅的前提下,必恭必敬地鞠躬:

  “我的王中之王,请允许我进言两句。”

  由于这场圣杯战争出场的王者实在太多,为了区分,时臣决定给他冠以王中王之称。

  而作为英灵,本该对召唤自己出来的御主,必恭必敬。

  奈何远坂时臣本身就是贵族血统的继承人,常以自己远胜过他人的高贵血统而异常自负,眼前这位以Archer的职阶,出现于现世的男人,正是那传说中的英雄王吉尔伽美什。

  君临古代美索布达米亚的半神半人之王!

  作为英雄,他拥有世间最悠久的历史,是人类世界最古老的国王。

  正好,时臣恪守一项原则:对于高贵的东西,就要尊重,哪怕自身拥有令咒的支配权,亦是如此,毕竟,无论什么契约,都无法将贵贱颠倒。

  身影渐渐消失,进行传送的黄金色青年,理所当然地接受了这份最崇高的敬意,于彻底离开前,以毋庸置疑的口吻说道:

  “我会把那群聚集起来的杂碎全部干掉……青铜与火之王?从哪里跑出来的。”

  “等您凯旋。”时臣回应。

  事实上,他本来想说:

  请王中之王暂时忍耐,先让那些野兽们互相厮杀,然后我们再来观察,究竟哪一个才是值得我们去狩猎的狮子。

  可惜,吉尔伽美什太强势了。

  找个恰当的时机露面,稍微出手,震慑宵小之辈,亦可。

  远坂时臣心中这么安慰自己。

  另一边。

  爆发激烈交战之地,卫宫切嗣正如绘梨衣料定的那样,犹豫不决中,放弃了扣动扳机的机会。

  而不断迫使枪兵解放另一把宝具的陆离,意外迎来他所期待的另一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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