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家/一起洗澡,住在一起,吃在一处_快穿主攻/猛1就该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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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旸想了下,推测道:“估计是冲我来的。”

  如果没有他横插一脚,现在跟沈逊共进晚餐的应该是那位美艳HR。

  如今,前期推进剧情的后宫妹子们全被他变相驱逐了,那些体现沈逊兵王风范的危险剧情自然就落到他身上来了。

  “你这仇家有点厉害呀。”沈逊感叹道。

  方才那个杀手不仅杀气很重,而且特别会隐匿气息和行踪,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就算沈逊这个常年徘徊在死亡线上的人都感到追踪那人有点棘手。

  不过,沈逊的强项本来也不在追踪与反追踪上,他更擅长的是跟人面对面的生死格斗。

  只要对方敢在他面前露面,沈逊敢打包票,他一定能把她拿下。

  没错,是“她”。

  沈逊刚刚察觉到了一丝香水味,是一种女士浓香。

  如果他没猜错的话,这次来击杀霍旸的职业高级杀手应该是个女人。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只能认命了。”霍旸意味深长地道,“我要追的那个人太厉害了,越是靠近他,就越是容易惹上危险的人。”

  沈逊想起霍旸之前在飞机上说回国就是为了追心上人。

  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霍旸要追的人居然这么危险。

  他笑着调侃道:“你可真是要美人不要命啊。”

  沈逊自己就是个性情中人。

  别人或许会瞧不起为情所困的男人,但沈逊却觉得愿意为女人钟情的男人才是真性情。

  那种为了江山而舍弃妻女的狠人,沈逊并不觉得那是枭雄,他甚至觉得这种人连狗熊连称不上。

  “命也要,人也要。”霍旸笑道,“不过,如果非要两者取其一的话,那我宁可要人不要命。”

  这当然是假话。

  霍旸只是单纯在投其所好。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于他而言,感情最多只能算是打发时间的调剂品。

  他和“性情中人”这四个字就沾不上边。

  可霍旸知道,沈逊欣赏的恰恰就是那种重情重义的人。

  所以从一开始,霍旸就有意地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深情之人。

  现在看来,效果还不错。

  “哈哈哈……”沈逊开怀大笑道,“没想到你还是个情种。”

  这时,服务员把酒水送了上来。

  霍旸打开罐装啤酒,递给了沈逊一罐,然后才开自己的那罐。

  沈逊拿起啤酒碰了下他面前的啤酒,笑道:“那我就舍命陪你这情种。”

  霍旸但笑不语,目光落在对方身上,悠悠拿起啤酒饮了一口。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这种重情重义又好色的龙傲天才是最好下手的。

  只要情义到位,再情欲加身,兄弟变情人那便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两人边吃烧烤边聊天,时不时碰杯喝个酒。

  一顿饭吃下来,沈逊更是对霍旸印象不错。

  酒足饭饱后,沈逊站在路边打车。

  霍旸明知故问:“你打车做什么?”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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