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三十四节 失而复得的杠棒_临高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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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三步并作两步穿过堂屋,后面是个很小的天井,有一棵歪脖子老树,树上正吊着一个人!

  谢掌柜不由自主的惊叫一声:上吊的正是王寡妇!

  “快,把人解下来!”

  几个警察赶紧七手八脚的上去解绳子,李子玉心里暗叫晦气,但是也不得不上去帮忙,好在赵贵不是太在意,站在下面托人,很快就把王寡妇给解了下来。

  解下来一看人已经断气了,不过尸体并不僵硬,死了还不久――结合今天一早谢掌柜还见过王寡妇,说明她上吊就是早晨到中午这短短的几个小时内的事情。

  虽然没有仵作和法医,但是以高重九多年的经验,王寡妇颈部的勒痕是马蹄形的,末端不相交有提空带,这是上吊和勒杀的差别之处,马蹄形勒痕是上吊形成的。并非勒死后再挂上去的,说明王秀珠确系上吊身亡。

  然而高重九和李镇国都觉得王寡妇的突然上吊于情于理都是说不通的。加上他们进屋的时候都闻到了迷香,不排除她是被人用迷香将迷晕过去之后“被上吊”的。这种案子高重九以前也遇到过――只不过是凶手用灌醉受害者的方法行凶。

  现场勘查马上就发现了一些疑点。尸体下方的石板地上翻倒着一张凳子,凳子上留有死者的脚印。

  第一个疑点就是在这张凳子上发现的。凳面上的那对脚印使李镇国感到奇怪。若说是王秀珠是踩着这张凳子在树枝上拴了绳子,然后把头钻进绳套一脚蹬翻凳子自尽的吧,可是检查下来,凳子的正面和各个侧面留下的痕迹仅仅是那对清晰的脚印,并无任何蹬翻凳子时留下的摩擦痕迹。李镇国叫李子玉搬来一张一模一样的凳子在院子的树下进行了模拟测试——手抓树枝,蹬翻凳子使身体悬空。结果表明,无论用再轻的力量蹬翻凳子,凳子上也肯定会留下痕迹。

  再次对现场进行了全面勘查,王寡妇的住宅是一幢三进深一门面的平房。进门便是堂屋,旁边是厨房。穿过小小的青石板天井便是一明一暗的卧房了。从卧房出去,后面是个小院。堆些水缸杂物。地方很小,房屋卑小,家具物件也简陋,一看便是穷人的住处。但是一检查,刑警却立刻发现了许多不协调的地方。

  床上的卧具很新,质地也好,显然不是王寡妇这样的下层平民妇女用得;床头发现了一个簇新的螺钿带镜梳妆盒――这是地道的澳洲货,紫珍斋的货色,光里面那面水晶镜子就价值不菲,最便宜的也要四两银子一个。梳妆盒敞开着,显然是被人翻动过,大部分东西已经没有了,可是里面还遗落一只珍珠的银戒指――虽说不是太值钱,也不是她这样的妇女戴得起的。类似的消费和身份不相符的东西还有衣箱里的衣服――都是新做不久的丝绸衣服。然而更直接的证据是衣箱里有男人的衣服,还不止一套。似乎这个男人经常在这里留宿。

  很显然,这些都是那“野汉子”提供的。在厨房里他们又发现了更多类似的痕迹:喝了半坛子的酒。没有吃完的风鸡腌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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