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十三章 到国外偷运骷髅_穿越两界的倒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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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贫嘴是很自恋,但难道大家没看出来他很善良么?他赚到的钱干了什么?除了用来欺负反派角色,只有帮人帮人还是帮人!别忘了他刚刚成年,年轻人干些荒唐事很稀奇么?年轻人有了能力想显摆一下很不正常么?难道十八岁的人做大侠梦很奇怪?难道各位在十八岁的时候就没干过傻事?也许吧。反正我要是有了“世界之门”还不知得疯成什么样呢……

  我尽量想塑造一个有缺点但可爱的主角,犯傻但他善良,贫嘴但有正义感,对朋友他心软,对敌人他冲动……k!我失败了,大家有意见,行!我改!可怎么还在连番轰炸呢,伤心啊……

  唉,牢骚心里舒服多了。

  解释一下关于佣兵那段内容,第一,精灵瑶见到主角随手扔了三百多万,认为其是大款,拿钱不当钱,加上主角见到她后晕菜了,以她忽悠人的性格,让傻冒财主出点血不算反常吧。第二,主角钱来的容易,卖几块电子表就赚了五百多万,一夜暴富,被几个同事一起死皮赖脸加威胁的占便宜,反正他过几天又有钱了,随手花了有什么呀,现在年轻人大手大脚花钱的还少么?更何况他干的是暴利买卖。

  再次解释下看见精灵后主角的猪哥表现,本书中的“精灵”是级尤物,对地球人杀伤力极强!算了,提前把伏笔告诉大家吧,主角以后会捧个有精灵血统的人做明星!拍电影!灌唱片!想想看地球人会有什么反应吧……

  另外再说明一下,这世界上有天生的商人,但那是少数人,至少主角不是,经验是需要积累的。

  熬夜码字啊~够意思吧,今天至少三更,小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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